热门小说网

有你终成双第444章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《有你终成双》第444章全文免费阅读 。为了让您更好地阅读《有你终成双第444章》,请您 ,免费阅读有你终成双完整版第444章全文。

【新文《再也不和死对头宿醉了》求收藏~】方楚熙暗恋陆云川三年,与他结婚五年,整整八年过去,陆云川始终不爱他。而当方楚熙终于打算结束这场漫无尽头的单恋,主动提出离婚,陆云川却从楼梯上一脚踩空。从医院醒来后,失忆的陆云川双眼亮晶晶地问:“你是我的男朋友吗?”方楚熙:“不是。”陆云川了然:“哦,那你一定是我老婆了。”方楚熙:“……”方楚熙:“这边建议签个字,我还可以是你前夫。”他刚想把离婚协议拿出来,却发现自己那一向冷漠乖戾的丈夫,竟然攥紧他的衣角,吧嗒吧嗒掉了眼泪:“老婆,我、我以后一定乖乖的,你不走……好不好?”-  恢复记忆后,陆云川回忆起自己失忆时的种种,失眠整夜。次日,他顶着一对黑眼圈问方楚熙:“你很喜欢失忆时的我?”方楚熙:“挺喜欢的,怎么了?”却见男人双目微红,交叉的手指骤然收紧:“那你……是更喜欢他,还是更喜欢我?”#关于对象自己吃自己的醋这件事##求问,傲娇躲在角落里偷偷哭该怎么哄#  【小剧场】1.失忆前。方楚熙:“我们离婚吧。”傲娇陆云川:“行,走了就别回来。”而当对方真的转身就走,他攥紧拳头,紧紧盯着那道身影,眼底发红。2.失忆后。方楚熙:“我们离婚吧。”哭包陆云川:“呜呜呜呜老婆——”(哽咽音)方楚熙:“……”却见满眼湿漉漉的男人拽着他的衣角,打了个哭嗝。方楚熙:“……好好好,不走了还不行吗?”·是作者热爱的狗血离婚失忆大众梗·攻失忆前是傲娇自大狗男人,失忆后变成哭包大狗勾,1v1he双初恋。·非典型火葬场,攻失忆后和恢复记忆后都会努力追老婆~预收强强娱乐圈双影帝《再也不和死对头宿醉了》求收藏~文案:江昭获得金兰奖影帝当天,台下采访的记者故意提问:“听说您跟上届影帝萧斯也先生是电影学院的师兄弟,请问您二位的关系如何?”全娱乐圈都知道,江昭跟萧影帝是对家,从出道以来就针锋相对,但凡同框必有粉丝大战。而江昭手捧金奖杯,面对镜头淡淡一笑:“不熟。”记者会后,江昭走在空无一人的vip通道里,突然被一个人按在了墙壁上。鼻尖蹭过男人凸起的喉结,他听见炽热呼吸落在自己耳畔:“睡过的那种,不熟?”江昭冷嗤一声:“别这么幼稚啊萧影帝,都是成年人了,睡过一次又怎样?”-没多久,江昭又在宿醉后睁开眼睛,浑身酸痛。而萧斯也坐在旁边,好整以暇地看了他一眼:“那睡过第二次呢?”江昭:“……”#急,又和对家滚床单了怎么办##如何解释跟对家消失一晚后从同一个酒店走出来这件事##我跟对家不可能是真的!#【攻视角】萧斯也曾接受国外时尚杂志专访,采访人问了他一个问题:“您在学生时代有暗恋的人吗?”本以为这个问题会被敷衍过去,谁知萧斯也的神情忽而认真了起来,点头:“有。”采访人忙追问:“那是怎样的人呢?”经纪人脸色一变,立即打手势要求暂停采访。但萧斯也却如同没看见一般,弯起唇角,看着镜头一字一顿地答道:“世无其二。”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。*张扬少年气偶像包袱八百斤酷哥受×深情嘴欠隐忍多年老流氓攻*对家变对象,攻暗恋成真*“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”出自《白石郎曲》【宋】郭茂倩 傲娇攻失忆变成哭包后

谢意在家门口捡到了自家丢了七年的小狗。—本以为分别数年,两人应该会就此成为陌路,但在树荫底,少年委屈巴巴地看向她,眼神依旧真诚而炽热。他还同十八岁那年一样,直白而热烈。他说,阿意,我喜欢你,特别特别喜欢你。对陈年来说,心上人跟猫似的,黏人又没有安全感,他屡次想靠近,却又怕人炸毛。隐退半年,他突然出现在某个大型恋综上。开播十分钟后,本来议论纷纷的粉丝忍不住开始磕起他俩的cp。只见直播镜头内,陈年家害羞的小猫儿,屡次公然勾他。某个夜晚,陈年终于忍不住了。他把人抵在竹林堆上,紧紧地圈在怀里。—青梅终酿成蕴满夏意的果酒。—青梅竹马|甜宠|1v1 无尽夏至

四处设伏的人类世界,血腥残酷的野外世界,前有黑教庭的步步紧逼,后有妖魔的血盆大口。当内心的和平守护不住,双生的伙伴齐心协力,化身妖魔为守护而奋斗。 全职法师之双生法师

喜欢上青梅竹马该怎么办? 白旎总觉得, 那个总喜欢捉弄自己的青梅,绝对只是把自己当玩具! 秦思蕊每天都在想, 那个只会睡懒觉的竹马,肯定把自己当哥们! “究竟该怎样,才能让她/他把我当异性看?” 双向... 关于如何追到青梅竹马这件事

山村少年偶得神珠,从此踏上武道之路。魅惑魔女、圣洁仙子、妖娆精灵等,各色美女围绕身边。强大的魔界至尊、高贵的仙界帝王、诡异的妖界之主,一个个强大的存在也因他出现。为了生存,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,他周旋于这些强者之间,一步步踏上强者巅峰! (声明:本书群号158697732 各位朋友可以加入互相交流。) 新书《生生不灭》已发布,请大家多多支持。 聚灵珠

完整版阅读 | 最新章节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